关于2016年慈溪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资格审定告家长书

关于2016年慈溪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资格审定

告家长书

 

尊敬的家长:

  您好!

  在您的孩子即将步入小学、初中学习之际,相信您一定非常关心孩子入学的相关事宜,现告知如下:

一、2016年慈溪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入学政策

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:要求在小学一年级新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,严格按照《慈溪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入学资格联合审定办法》(慈党办[2013] 71号)规定的六项入学条件进行审定。

初中一年级入学政策:原在我市小学六年级接受义务教育,且电子学籍注册在慈溪的,可直接升入我市初中一年级就读,不再进行入学资格审定。

原不在我市小学六年级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,现要求在我市初中一年级入学,严格按照《慈溪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入学资格联合审定办法》(慈党办[2013] 71号)规定的六项入学条件进行审定。

二、 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联合审定时间

2016年6月1日—2016年6月30日,逾期不再办理。

只招收小学一年级、初中一年级流动人口子女,不再招收其他年

级插班生。

 三、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六项入学条件

1.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;  

2.在慈溪取得《浙江省临时居住证》一年及以上;  

3.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;  

4.在慈溪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(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,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,补缴无效);  

5.在慈溪具有相对固定住所(有房产证、有效的租房证明或居住证明);  

6.在慈溪有稳定职业(与慈溪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,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)。

四、 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联合审定流程

流动人口子女其父母持本人身份证、原籍地户口簿、浙江省居住证(含临时居住证)及居住证明材料、户籍所在地无监护人证明、劳动合同(或工商营业执照)、社会保险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等资料原件、复印件,到现居住地镇(街道)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入学资格初审,初审符合入学条件的领取《2016年慈溪市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资格联合审定申请表》,然后按各镇(街道)规定的流程办理审定手续,最后由镇(街道)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镇政府(街道办事处)公章。经联合审定符合条件的,由各镇(街道)教办统筹安排入学。   

如果您的孩子达不到我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条件,建议您抓紧时间返乡,回原籍落实入学事宜,以免影响子女正常入学。

 

  

慈溪市教育局

  2016年5月9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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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家长书回执

学校

 

班级

 

姓名

 

我已阅读并知悉《关于2016年慈溪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资格审定告家长书》的相关内容。

  

 家长签名:

  年   月   日

注:告家长书回执于5月16日(星期一)上交孩子就读学校(幼儿园)。